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党委、直属党支部:

近日,中央纪委、中共陕西省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先后就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安排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安排部署,现就我校开展学习贯彻《条例》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

新修订的《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四个伟大”新时代担当,充分认识和把握《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精准领会《条例》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确保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有序开展。

二、结合“以案促改”,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各党委、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落实,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强化监督落实,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各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把学习贯彻《条例》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防止出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要加强批评教育、督促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请各党委、直属党支部派人到纪委办公室领取学习材料,并于117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以及今年以来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88308129

纪委办公室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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