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
开展述责述廉是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上级纪委明确要求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对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及“一岗双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和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度述责述廉工作安排如下:
一、述责述廉范围
各学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体育教研部、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党政主要负责人提任现职不足半年的、转任调研员或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不参加述责述廉。
二、述责述廉内容和方式
1.现场报告。各学院(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照《9001cc金沙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9001cc金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9001cc金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进行现场报告。
2.书面报告。各学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学院(系)原党政主要负责人岗位调整不足半年的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述责述廉时间地点
时间:1月11日(星期六)14:00
地点:长安校区5号楼4层第一会议室
四、述责述廉参会人员
校纪委委员、党员代表、党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现场汇报人员
五、有关工作要求
1.述责述廉要聚焦主题,实事求是。
2.现场报告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述责述廉报告经本人签字后,于1月12日16:30前交纪委办公室(7号楼533室),电子版发至jiweiban@nwu.edu.cn。按照相关规定,述责述廉报告归入个人廉政档案。
纪委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