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陕工办发[201814号文件《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工会已按规定的程序,经校党委同意,申报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广大教职工如有意见,可在5月21日12时前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校工会反映。

联 系 人:耿  建

联系电话:88308181

电子邮箱:xdgh@nwu.edu.cn



校工会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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