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的通知

各团(工)委(直属支部),广大青年: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开展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和陕西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团联发〔2020〕2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参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个人奖项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0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本领过硬、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 或在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2017年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重大评选活动中赢得荣誉。

集体奖申报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成员以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14至35周岁(1985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青年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2017年以来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助力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业绩。

二、推荐指标

各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个人和1支候选集体。

三、工作进程

1.2020年1月31日-2月12日:个人(集体)申请,单位推荐。凡符合条件的个人(集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对照推荐标准,经核实并研究同意后,上报相关材料;

2.2020年2月13日-2月16日学校评审;

3.2020年2月17日-2月19日校内公示;

4.2020年2月20日-2月21日整理推荐材料,推荐上报。

四、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个人填写《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推荐集体填写《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请按照要求填写、签署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

2.能充分反映个人(集体)突出成绩的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提供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具体格式见附件3),一式三份;

3.推荐的候选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的复印件;推荐的候选集体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获奖证明及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4.以上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五、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认真填写推荐材料。要征求推荐人选(集体)所在单位党组织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2.各单位将推荐人选(集体)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2月12日17:00前汇总发至校团委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校内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版盖章材料);

3.校团委将在充分讨论研究并征求意见后确定我校推荐人选(集体)。同时协调推荐人选(集体)完善申报材料,报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评选。

联系人:邹阳笛

联系电话:88308861 18629593336

电子邮箱:tuanwei@nwu.edu.cn

附件:

1.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

2.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doc

3.事迹简介例文.doc

4.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pdf

 

                    共青团9001cc金沙委员会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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