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活动校内推选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省委联合宣传部、省教育工委等部门,共同开展第十二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全身广大青年聚焦身边人、身边事,争做好青年、学习好青年。现将校内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挖掘、选树、宣传可亲可信可学的向上向善陕西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事迹分享、报告宣讲、产品传播等形式,不断增强青少年学习典型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用人、真事、真情激励全省青少年以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精神面貌。

二、参与条件

本次推选面向全校师生,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个人推选要求

1.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出生)的在陕西定居(学习、工作)的青年。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个人事迹突出,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奖项。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社会影响。

具体标准如下: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2)创新创业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勤学上进好青年: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学术前沿研究,在学科竞赛、创新性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大中学生。

4)乡村振兴好青年: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带领周围群众脱贫致富,在巩固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奋斗拼搏、建功立业、做出积极贡献。

5)崇德守信好青年: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热心公益,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约,诚信为本,言而有信,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6)平安正义好青年:在危机来临的关键时刻或日常工作中一身正气,机智勇敢地伸张正义,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及安全。

7)文化传承好青年:能够坚定文化自信,在推动传承优秀文化中起到积极作用;积极保护、研究、传承、宣传文化遗产和各地各民族特色文化;通过文学创作、文艺表演等形式传播创新中华优秀文化等。

(二)集体推选要求

1.思想要求: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年龄结构要求:成员以18至35周岁并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集体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75%。

3.事迹要求:

1)集体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在业务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工作质量高,成果突出,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同行的认可和尊重,能够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推动行业的进步。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口碑,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为解决社会问题贡献力量。

5)形成具有特色的团队文化,能够激发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注重团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团队文化内涵。

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诚实守信,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

7)在重要领域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处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三)不予推荐情况

1.正处级(含)以上公务员;

2.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陕西好青年”等荣誉的个人和集体;

3.有违法犯罪经历和处于党纪政纪影响期的个人;

4.有不良社会声誉或不良行为记录的个人或集体;

5.各级团组织、团属社会组织(含协会);

6.以机关、企事业单位整体名义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推荐

1.完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个人或集体均要提交申报表纸质版(附件1或附件2);候选人(集体)详细文字材料(2000字)、候选人(集体)所获荣誉证书、候选人(集体)所获媒体报道链接等个人身份及荣誉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

2.严格申报流程。申报的个人和集体须由所在单位推荐盖章,校团委组织审核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推荐。

3.把握时间节点。申报材料电子版要在8月28日前发送至nwutwxcb@126.com,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二)个人自荐

在团省委官网(www.sxgqt.org.cn)及华商网“陕西好青年”开通端口,由符合条件的青年个人或集体自行在网上进行申报,申报时需归口省教育团工委。由省教育团工委负责对系统内自荐个人或集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给出审核意见。推荐名额不限。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2日17时。申报系统操作见附件3。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朱梦鹤  联系电话:88308862


校团委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 “‘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申报表(个人).docx 

附件2: “‘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申报表(集体).docx

附件3: “‘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自荐操作流程.docx


关于征集2024年陕西高校毕业生建功立业先进事迹报告活动报告团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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