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春季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19届春季毕业生派遣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遣计划和就业报到证办理

1.就创中心将以2019年1月217时就业管理系统中签约派遣状态为“审核通过”的数据为依据编制2019届春季毕业生派遣计划,请各院(系)在该时间前完成所有春季毕业生的签约信息审核工作。未就业毕业生也需在就业管理系统中选择相应的毕业去向(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暂不就业),提交审核信息,各院(系)及时予以审批。

各院(系)须检查已经发放过就业协议书且未就业的,确认就业协议书为空白状态。春季毕业生申请博士后进站的,可提交个人申请,经院(系)审批后,报就创中心备案,予以暂缓派遣。

2.2019届春季毕业生须于2019年1月4日登录就业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的报到证和户档信息,如有问题请于2019年1月717时前到就创中心长安校区办公室进行核对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二、离校手续办理

毕业生离校手续基于离校系统进行办理。毕业生须于2019年1月2日起登录离校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my.nwu.edu.cn,账号密码为学校信息门户的账号和密码。根据信息门户——个人信息服务——离校系统——离校手续状态查询的路径,完成各项离校手续后方可离校。

1.党组织关系迁转。由各院(系)党委于2019年1月9日前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至省外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的同时,离校时在院(系)党委办公室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转移至省内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

2.团组织关系迁转。由各院(系)团委2019年1月7、8日集中到长安校区校团委216室办理转迁团关系手续。

3.清缴学费。请欠费毕业生于2019年1月8日前到财务处清缴学费。

4.清还借阅书籍。请毕业生于2019年1月8日前到各校区办理毕业生借阅书籍归还手续。

5.退宿。请毕业生于2019年1月11日前于太白、长安校区宿舍楼集中办理校产清点和退宿手续。

6.领取报到证。请毕业生办理完上述离校手续后2019年1月10、11日到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报到证。

7.迁转户口关系。请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2019年1月10、11日持报到证到太白、长安校区保卫处户籍室集中办理毕业生户口迁转手续。

三、相关政策

1.毕业生报到。毕业生一律使用教育部制发、陕西省教育厅签章的报到证前往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户口档案转等相关手续,报到期限为两个月。

凡是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需提交相关城市户籍准入证明,方可办理派往用人单位的报到证。

2.毕业生改派。毕业生只能申请改派一次。对于毕业时已签约派遣的,改派期限为两年;对于毕业时未签约派回各地毕业生接收部门的,改派期限为三年。

3.户籍政策。已签约毕业生户籍原则上迁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接收户籍的,出具书面证明后,户籍可转回生源地。未签约毕业生户籍随报到证转迁回生源所在地。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1.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工作,强调校规校纪的严肃性,及早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2.认真做好档案转递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整理毕业生档案,档案内容要做到详实、准确、不遗漏。定向、委培毕业生的户档寄转至其定向或委培单位。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毕业派遣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离校系统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丁老师 88308385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高老师 88308734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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