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是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大学生自强助学金项目捐赠协议》相关要求,2021-2022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在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金额

评选名额为20名,资助金额为3000元/人·年,连续资助4年。

三、评选条件

1.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思想端正、刻苦努力、自强不息、品学优良;

3.经学校认定的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本学年未获其他社会类大额资助。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注重申请人品学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综合因素。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院系评议推荐。各院(系)组织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推荐,院(系)评审小组核实后,提出院(系)推荐意见,在院(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处)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确定拟推荐获资助学生,并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组审批,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

六、注意事项

根据捐赠协议要求,受助学生需加入“新长城自强互助公益小组”,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劝募、义卖、勤工助学以及新长城项目宣传推广活动。

七、报送材料

1.院(系)推荐意见;

2.班级民主评议意见;

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

4.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

5.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见附件3);

6.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书(见附件4,双面打印后手写);

7.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助后承诺书(见附件5)。

八、时间安排

11月5日----11月10日  学生申请,院(系)评审;

11月11日---11月15日  各院(系)公示名单;

11月16日各院(系)将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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