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

根据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第六届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第六届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任职3年及以上截至20228)的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含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直属党支部副书记)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2019年起2021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二、荣誉设置及名额分配

我校共有3个推荐名额,其中必须含至少12022届毕业生辅导员。

已获得往届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的不再参与推选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已获得往届“最美高校辅导员”、“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入围)和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推选;已获得第五届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提名奖和入围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本次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推选。

三、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青春告白祖国等重大活动组织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条件

1.具备基本条件1-5条。

2.受到过校级及以上表彰,所带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3.每年参加不少于16学时的校级培训,近3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1篇及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

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条件

1.具备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各项评选条件。

2.3年年度工作考核合格且优秀1次,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所带班级曾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3.3年主持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精品项目科研课题、辅导员工作室1项,或公开发表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4.在有关重大工作推进、重大活动组织、重大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系)推荐: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院(系)辅导员工作实绩,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候选人并报送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第六届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及优秀辅导员推选登记表》(需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2.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2019年起,字数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申报“十佳辅导员”,还应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院(系)推荐材料请98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科。

学校评选:学生工作部门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初定人选后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报省委高教工委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王梦姣

联系电话:88308133

电子邮箱:20154847@nw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2291


< 上一篇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9001cc金沙关于“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