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暑假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推动我校党风廉洁建设的深入开展,现就我校2017年暑假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如下纪律和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

2.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3.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提货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及电子礼品卡(册)等;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公车私用;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三、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好本单位暑假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

四、学校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问责,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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