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两节风清气正,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按照中央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相关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恪守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教育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防止节日病的发生。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风清气正”过双节,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借节日走访或已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三、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凡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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