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35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范围为我校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材料填写及报送

申报人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并制作相应电子化支撑材料。

请各单位审核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并在单位内公开展览,申报人数多于1人须排序。96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培训发展办公室(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5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k@nwu.edu.cn,包括:

(一)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1份;

(二)评审表纸质版1份,同时报送Word版。

(三)相关支撑材料PDF版。


联系电话:88308225






人力资源部

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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