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上半年教职工退休工作的安排意见

校内各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相关办法(附件1)(附件2),为了做好教职工退休工作,现将2022年上半年(202221日至20227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教职工退休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退休办理

1.根据省上有关要求和我校教职工退休工作相关办法,学校实行到龄即退、按月退休的政策。

2.校内年60周岁的男教职工、处级(含正、副处级,下同)及以上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专业技术人员;55周岁其他女干部、女专业技术人员;年50周岁的女工人,均需办理退休手续。年55周岁的处级及以上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自愿退休。

3.教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不需要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按学校要求报送有关材料。为了确保退休工作不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当月退休人员应完成所在学期的各项工作,期间工资执行在职人员标准,退休工资从20228月起执行。

二、延缓退休办理

1.202221日至2022731日新达到60周岁,受聘二、三级教师岗位,符合缓退条件且有缓退意愿的教职工按学校教职工退休工作相关办法中的有关条款要求填报《9001cc金沙教职工延缓退休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有关材料。

2.2020年起,省上对延缓退休年龄等条件进行了调整,明确了高级专家原则上最多延长至65周岁。近期,省上相关办法正在进一步拟定中,涉及到延缓退休年龄的,以省上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三、一次性退休补贴办理

2014930日前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有重大贡献高级专家和曾在西藏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及以上人员,2014101日后退休并继续保持相关荣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人员范围请参照附件4),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证明材料,学校统一上报办理一次性退休补贴手续。

四、工作要求

1.报送材料

1)正常退休人员,由单位填报《2022年上半年退休教职工信息表》(附件5),个人填写《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6)统一报人力资源部。

2)申请延缓退休人员,填写《9001cc金沙教职工延缓退休申请表》(附相关项目申请书、审批证明等材料),并由单位填报《9001cc金沙教职工延缓退休汇总表》(附件7),统一报人力资源部。

3)正常退休人员有独生子女证书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在职人员中女性满55周岁有独生子女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统一办理独生子女补贴。

4)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报材料,于20211124日前一并提交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办公室(南区7513室)。

2.退休工作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学校事业发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办公室:田光照,联系电话:88308378




人力资源部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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