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须为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要求

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应“凸显课程高阶性、突出课程创新性、增加课程挑战度”,鼓励高层次人才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组建优秀教师团队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要统筹规划建设相关一流本科课程。              

1.申报课程须于2021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2.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3. 2019年未认定为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重新报送申报书及附件(不参与此次院系推荐排名)。

4.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一式七份);

3.附件材料(参照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视频刻录为光盘)。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并于2021511日前将线上、线下、混合式、实践类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七号楼二层7-223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xke@nwu.edu.cn;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建设科(长安校区七号楼三层7-314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yk@nw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张潇 李学骞

联系电话:88308182

 

实验室处联系人:吴荣芳 冷鑫

联系电话:88302263

附件:

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 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 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附件.zip

3. 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4. 第二批本科一流课程申报说明.pdf

 

教 务 处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1430

 

< 上一篇

关于我校2021年上半年本科生专业分流、专业准入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