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答辩工作的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与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推荐,根据《9001cc金沙关于2021年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金沙教〔2021〕9号)要求,学校定于下周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成果负责人围绕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采用的方法、成果创新点以及应用推广情况等制作PPT,时间不超过8分钟。

2.请各教学成果负责人于10月26日(周二)下午前,将答辩PPT电子版发至zlk@nwu.edu.cn。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叶苗

联系电话:88308892 88308182

教务处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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