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阶段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全体本科生:

为确保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开展,现对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安排

1.本科生课表已在上学期末排定,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教学执行计划开展教学活动。

2023级、2022级及毕业年级(2021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826日(周一)开始上课;

2024级本科新生,829-911日军训,912日(第三周周四)开始上课;

开课前,各教学院长(主任)应对本单位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安排,认真落实本科教学相关工作,重点关注第一周第一节课,提醒相关教师上好“开学第一课”。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开学相关教学准备工作,全面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准确掌握本单位开课、上课情况,优化课程编排,不断提高教授授课总学时。

3.任课教师应提前充分备课,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及时查看个人课表,按课表安排的时间、地点、节次准时准点开展教学活动,以饱满的热情和专业的态度,为学生提供最优质的的教学资源,在新学期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

二、教学检查

开课第一天,由校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检查工作组,将对新学期教学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教学开展情况检查,提醒教师和学生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教室,做好课堂考勤,确保开课第一天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本学期,学校将随机在各教学时段、各教学地点(含院系专业教室)开展常态化教学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随意调停课等情况。各教学单位也应加强本科教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保障本科教学有序开展。

三、改(补、退)选、缓考安排

1.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改(补、退)选于826日(周一)开始,具体安排以《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选课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准。

2.上学期末因病等原因办理缓考的学生,可参加本学期初的缓考考试,缓考时间安排在开学初前2周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相关同学提前做好复习准备,积极备考。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缓考组考相关事宜,确保缓考考试按时完成。

四、其他事项

1.学籍异动。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复学申请。对未办理请假或续休学批准手续,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 教学档案归档。各教学单位要督促任课教师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要求,及时做好期末考试试卷(含试卷分析)的整理、归档,做好课程教学大纲、教师教学手册、过程性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确保教学档案材料完整、规范,在开学初2周内将纸质成绩单、电子版试题(A、B两套)和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材料交教务处备案。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学校规定,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做好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确保本学期本科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教 务 处   

2024823


< 上一篇

本科教学检查通报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本科生教材供应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