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六届研究生学术月活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校园学术文化建设,弘扬科学精神,优化育人环境,激发研究生的学术创新活力,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举办第十六届研究生学术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激励学术创新,献礼百廿校庆

二、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引导研究生树立科研诚信意识,提高科学道德素养,提升科研能力和水平;为研究生创造学术交流机会,搭建学术创新平台,拓宽学术视野,激发科研热情,促进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育和养成,引导研究生重视研究,潜心科研,励志科学报国、学术强国,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献礼120周年校庆。

三、活动时间:2022年11月

四、活动形式

㈠学校层面:邀请相关学科有影响的知名学者、专家来校讲学,就研究生学术研究、学术道德、学术规范、职业规划等方面作主题报告,助力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

㈡院系层面:

1.博硕论坛:由研究生作为主讲人自主选题,邀请导师和相关专业教师进行指导、点评,提高研究生独立思考与研究的学术能力。

2.学术沙龙:围绕本学科研究的热点或前沿问题,组织相关专业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积极参与,从不同的视角对同一主题进行研讨,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

3.科研汇报:以研究生参与的科研项目或申报的创新项目为载体,总结自身科研经历和经验,交流科研工作收获。

4.专家报告: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为研究生做学科前沿问题报告,引领研究生进入学术研究的最前沿。

5.具有各院系学科特色的其他活动。

㈢学生组织层面

发挥校院学生团学组织作用,搭建研究生跨单位跨学科学术交流平台,组织开展校内外学术文化交流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尤其是相关学科的培养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合作,鼓励跨培养单位、跨校及国际合作,加强学科、校际及国际学术交流。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专家示范引领、研究生主体参与、学风建设贯穿始终”的原则,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以研究生做学术报告、进行学术交流为主,以学术征文、学术研讨、学术报告、科技实践等活动为载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系列与时俱进、形式新颖、内涵丰富的学术活动,持续提升活动质量和师生参与度,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积极搭建平台,以科研训练为中心、着力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落实“五个一”目标任务,即在学术月活动期间举办至少一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教育宣讲活动、一场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一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一场全外语或有留学生参与的学术讨论活动,一场有外校研究生参与的学术活动。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研究生科学大讲堂”举办活动。“研究生科学大讲堂”主讲人须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报告对象主要为在校研究生,内容须为体现本学科学术前沿的学术报告或学术道德、科研方法、励志教育等内容的学风建设报告。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研究生学术月活动开展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

、其他

1.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将本届研究生学术月活动与我校120周年校庆紧密结合,本着“简朴、务实、创新”的原则,体现“学术校庆”、“文化校庆”宗旨,按照学校相关安排,认真做好学术月各项工作。

2.各单位12月2日前将学术月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活动总结报告、论文集、电子图片等)及推荐的优秀论文(含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院(部)教育管理办,学校将在各培养单位推荐基础上评选出优秀论文并予以表彰。

其中,在籍研究生人数800(含)人以上的单位优秀论文推荐数量不超过8篇,在籍研究生人400人到800人之间的单位优秀论文推荐数量不超过5篇,在籍研究生人数100人以下的单位优秀论文推荐数量不超过2篇,其它单位不超过3篇。

3.校研究生会和院系研究生会要充分发挥研究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作用,在学术月活动前期准备、开展过程和后期总结中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学术文化活动。

4.学术月活动作为各单位的工作业绩纳入年底研究生教育绩效考核体系。

                                                        研究生院(部)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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