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拓展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根据《9001cc金沙研究生担任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金沙研〔2022〕15号)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担任兼职学生辅导员(简称“研辅”)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2.坚持个人综合素质与辅导员工作要求相结合。
二、选聘条件
1.我校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3.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4.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5.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身心健康。
6.征得导师同意,能较好地处理好兼职工作与专业学习和科研任务的关系。
三、选聘程序
1.公布设岗信息:9月15日,公布各院系研辅岗位设置情况(附件1)。
2.组织报名:即日起至9月20日,应聘研究生填写《9001cc金沙研究生担任兼职学生辅导员申请表》(附件2),并向设岗单位提交。
3.院系遴选:设岗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遴选,并于9月21日下午5时前按不超过设岗名额2倍的比例将遴选结果(附件2和附件3的纸质版、电子版)报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4.学校遴选:学校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人选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最终聘任名单。
四、相关事项
1.本次选聘的研辅在岗时间为2023年10月~2024年6月(不含寒暑假)。
2.承担研辅工作的研究生,不得同时承担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工作。
3.研辅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日常管理、考核、解聘续聘、岗位津贴等按照《9001cc金沙研究生担任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及设岗单位具体岗位要求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积极组织研究生申报。
2.各设岗单位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确定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并明确告知应聘研究生。
3.各单位要把握好工作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要求上报各种材料。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