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有关基础研究的指示精神,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研究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深入研判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综合分析我国基础研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积极谋划科学基金改革升级,在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大核心任务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学风和科研诚信与伦理建设、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三个建设),完善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面向世界科学前沿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重大类型项目立项机制、成果应用贯通机制、学科交叉融合机制、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六个机制),重点推进原创探索计划和人才资助体系升级计划(强化两个重点),优化资助管理,积极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附件11、12、13、14、15为基金委2019年度工作会议资料,详细介绍了基金改革,经费使用等)

为全面落实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做好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工作,现将2020年度我校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 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三) 申请注意事项

1. 2020年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科研秘书老师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了解相关信息,认真审核本单位项目申请书。

2020所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纳入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附件10详细介绍分类申请与评审注意事项)

A. 鼓励探索,突出原创”:是指科学问题源于科研人员的灵感和新思想,且具有鲜明的首创性特征,旨在通过自由探索产出从无到有的原创性成果。

B. 聚焦前沿,独辟蹊径”:是指科学问题源于世界科技前沿的热点、难点和新兴领域,且具有鲜明的引领性或开创性特征,旨在通过独辟蹊径取得开拓性成果,引领或拓展科学前沿。

C. 需求牵引,突破瓶颈”: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主战场,且具有鲜明的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征,旨在通过解决技术瓶颈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促使基础研究成果走向应用。

D. 共性导向,交叉融通”,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多学科领域交叉的共性难题,具有鲜明的学科交叉特征,旨在通过交叉研究产出重大科学突破,促进分科知识融通发展为知识体系。

特别提醒: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详细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项目申请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详细请见附件5、6、7、8、9,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115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本单位科研秘书老师联系,向科研秘书老师提供姓名、邮箱、职称信息(邮箱请尽量使用学校邮箱),请科研秘书老师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信息。

请申请人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包括:个人联系方式、博士后在站情况(务必列出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人员所在院(系)所、以及个人简历中的教育经历(务必列出研究生学位阶段导师姓名)、科研与学术工作经历(按照时间倒序,并且如实填写聘任为各类职称的时间)等信息。

3.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以上信息如不如实填写、说明,可能会引起学术不端行为调查)。

4. 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中各科学处、学科资助范围以及不予受理的相关申请领域,填写申请代码,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可直接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处,避免代码选择错误无法通过基金委初审(因申请领域选择、代码选择错误是基金委形式审查不通过的主要原因,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对待,请申请生命科学部、医学科学部项目的申请人尤其关注)。

5.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项目预算编制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16、17)。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直接费用中各科目不设比例上限,项目申请人根据研究情况需要据实编制合理编制。项目负责人应参考本学科近年相应申请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填写申请金额。申请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人,请注意:

1 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境内)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2 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无需提交,留在依托单位。

3 合作研究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方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其中,申请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参与者签章(在预算表空白处),计划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签章(在预算表空白处)。

定额补助式资助项目的分预算无须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成本补偿式资助项目的分预算作为总预算附件提交给基金委。

4 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职研究生申请的导师同意函、不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需要两位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信、伦理委员会证明、知情同意函等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7. 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明细表》,自查申请书是否有相关形式问题。再由院系科研秘书进行二次审查,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随纸质申请书统一报科技处。

8.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9. 所有项目申请书(包括无纸化试点项目)A4双面打印,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检查申请书是否有缺页或印刷问题,较厚申请书可以A4双面打印胶装(学校将组织各单位科研秘书老师一起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10. 202039前各单位集中将本单位纸质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院系项目申报清单等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长安校区7号楼四层7424办公室),不受理个人单独提交的纸质申请书。

11. 基金委于20204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咨询与联系方式

() 各类事项基金委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010-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010-62317474

财务咨询

成本补偿类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010-62328485

定额补助类项目(除成本补偿类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010-62327225

010-62329112

010-62326760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9336

010-62325557

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

010-62326889

010-6232593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

010-62328484

010-6232687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010-62327001

 

() 基金委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010-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010-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010-62327200

地球科学部

010-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010-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010-62327140

管理科学部

010-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010-62328991

010-62328941

办公室

010-62327087

计划局

010-62326980

政策局

010-62326912

财务局

010-62328485

国际合作局

010-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010-62326959

010-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010-62326949

()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 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

88302962likeky@nwu.edu.cn,地址:长安校区7号楼四层7424办公室。

科技处

20191227



附件1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2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清单.xls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研究单位申报合作框架协议书.docx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系统操作培训手册(申请人).pdf


附件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pdf


附件6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5 15.pdf


附件7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 19 .pdf


附件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 .pdf


附件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 国科金发财〔201931.pdf


附件10:项目分类评审与申请注意事项短视频http://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190228_02.mp4


附件112019年基金委管理工作会_计划局网络版.pdf


附件122019年基金委管理工作会_财务局网络版.pdf


附件132019年基金委管理工作会_政策局网络版.pdf


附件142019年基金委管理工作会_诚信办报告网络版.pptx


附件152019年基金委管理工作会_信息中心报告网络版.pdf


附件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及支出须知.pdf


附件17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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