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科协发〔201920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绩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有显著的应用成效;

3.在宣传科学、推广技术、转化成果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高等次有关人才方面奖项。

二、推荐材料要求

1.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2.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3.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一式5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3份(3份复印件分别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推荐表中推荐理由一栏需对候选人主要科技贡献、成果及政治思想、科学道德等方面出具明确意见。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等作出评价。

2.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被推荐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一式3份。

1)《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三位专家应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保密审查证明(如含涉密内容);

9)其他材料。

(二)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

2.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5寸彩色工作照一张(应为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3.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

四、注意事项

1.获奖人员应积极配合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2.获奖人员应积极参加市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市科协开展科普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于3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校科协(太白校区行政楼314),电子版发送至kexie@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2252  18091190921

 

附件:

1.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条例.doc

2.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条例实施细则.doc

3.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第七届).doc

4.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专家推荐意见表(第七届).doc

 

 

 

校科协

2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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