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按照《9001cc金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金沙科〔2019〕5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化工学院徐抗震教授作为成果负责人的1项发明专利实施普通许可,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发明专利:“2-甲基-4-硝基-1,2,3-三唑-5-氨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二、内容摘要

该发明涉及2-甲基-4-硝基-1,2,3-三唑-5-氨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所涉及的化合物为2-甲基-4-硝基-1,2,3-三唑-5-氨;所涉及的合成方法为以1,1-二氨基-2,2二硝基乙烯和甲基肼为原料,水溶液中90-110℃下搅拌反应1-2小时制备出2-甲基-4-硝基-1,2,3-三唑-5-氨。该合成方法简单,一步完成,产率高,易于工业化生产。该发明的2-甲基-4-硝基-1,2,3-三唑-5-氨可以作为一种新型的富氮含能材料。

三、转化方式

以普通许可方式进行的专利使用权许可,许可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成果被许可方

西安聚仁合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成果负责人与成果被许可方自主协议定价,拟许可价格为 6 万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被许可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按照《9001cc金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处理。

八、公示期

公示15天(2021年3月28日—2021年4月11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技术转移创新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人:杨

联系电话:88302617

附件:拟许可成果信息

科学技术处(高技术转移创新研究院)

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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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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