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陕西省专利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2021年陕西省专利奖的通知》(陕知发〔2021〕63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陕西省专利奖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申报主体。我校作为专利权人的专利。

(二)参评专利。

1.2020年12月31日前(含)已获授权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

2.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5.专利已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6.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可优先申报。

7.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陕西省专利奖的专利不再参加本次省专利奖评选;曾推荐参评近三年(2019年起)中国专利奖且未获奖的专利,暂不申报本次省专利奖评选。

8.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9.医药、农药、疫苗等项目,须获得国家有关许可批准:

1)医药项目要求获得新药证书或三期临床批件,原料药要求获得生产批件。申报(实施)单位须通过GMP认证,且具有药品生产资质。

2)农药项目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农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证书,申报(实施)单位须是国家定点农药企业且具有生产资质。

3)疫苗及其他生物制品要求获得国家批准,并且具有安全性评价结论。

申报要求

1.每个院系可向学校推荐一项项目,学校将从中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由教育厅评选后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

2.团队也可联系同一学科或领域的两位或两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向省知识产权局联合推荐。

3.重点申报专利质量高,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已实现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材料要求

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WORD或WPS文档);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申报书按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不同要求,填写相应内容。以上材料项目资料一式5 份,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二)申报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10:00前联系科技处成果科,逾期不再受理。

通知原文、附件及详细要求请到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了解、下载。省知识产权局通知链接:http://snipa.shaanxi.gov.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1046694&chid=10036


联系人:李立 张亚鸽   88308032



科技处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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