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开放许可专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专利转化成效,畅通成果转化渠道,促进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陕知发〔2022〕39号),现就校内征集拟开放许可专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开放许可

开放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即专利权人在申请并取得专利权后向专利主管机构请求登记,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范围内,任何人可以不经与其另行谈判,只要告知专利权人,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使用费就可以实施其专利技术的一种许可形式。开放许可形式仅限于普通许可,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专利开放许可期限最低不少于一年。

二、发布平台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西安)试点平台和陕西省知识产权官网为陕西省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信息发布主平台,省内外其他合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转载信息。省知识产权局将在每月最后一日集中发布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信息。本次征集的成果也将同时在西安科技大市场成果库进行挂牌展示,并积极通过西安科技大市场平台进行项目交流对接。

三、支持措施

1. 省知识产权局对试点工作涉及的信息核查、评估定价、交易保障给予支持、指导与协调。

2. 省知识产权局对发布开放许可声明的专利,在开放许可制度全面实施后,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方便、快捷地给予审查公告。

3. 省知识产权局对在信息发布主平台公开发布且实际达成专利开放许可并备案的专利,每件最高奖补1万元,同一专利权人最高奖补50万元。对开放许可专利实施效益显著的专利权人和专利,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陕西省专利奖。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实施后,将根据专利法,在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

四、征集对象

有专利资源的我校师生。

五、专利要求

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专利权属清晰,9001cc金沙为唯一专利权人;

2. 专利未处于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状态;

3.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还应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且报告结论明确指出专利权具备稳定性;

4. 已授权并在有效期内的国内专利;

5. 全体发明人一致同意。


请相关师生积极申报,于2022年6月24日前填写附件1,发送至kaifa@nwu.edu.cn,我们将汇总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联系人:孙婧,电话:88302617。


科学技术处(高技术转移创新研究院)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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