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经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各科学处已经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进行了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查收通知邮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填报计划书(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pmpweb/login)。

一、预算说明书填写要求

(一)包干制项目(青年基金)

无需填写预算,资助经费批准时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

(二)预算制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有关要求,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填报时,直接费用应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填报时,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详细说明,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费用分类说明,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资金外拨情况、自筹资金进行必要说明。预算科目如下:

1.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2. 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3.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二、计划书正文填写要求

(一)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二)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验收技术指标等)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 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 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如有)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 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三、计划书提交要求

(一)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93012:00之前将填好的计划书在线提交,学校科技处将逐一审核,对于学校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退回并填写修改意见,请项目负责人注意查收;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核,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核通过,计划书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基金委各科学处审核速度不一致,请项目负责人关注审核进度),即可打印计划书正式版计划书。

(二)纸质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向本院系科研秘书提交正式版计划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A4双面打印,预算制项目还需加盖财务部门及财务负责人印章,财务相关印章请到所在校区财务资产部审核后加盖,科研部门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申请书签字页一式一份申请书盖章页一份(项目成员必须完成签名,学校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如有合作单位务必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公章名称与单位名称务必一致。请将申请书签字页和盖章页装订在一份纸质计划书后)。

由院系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填报工作,填写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科技处计划项目科:8830 2962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2915

 

< 上一篇

关于对陕西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任务书进行论证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