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碑林区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秦创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碑林区科技局通知,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和碑林环大学硬科技示范街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西安市碑林区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碑发〔20221号)通知要求,完善产学研开放合作新机制,着力强化秦创原“一总两带”发展引领,探索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路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碑林区秦创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413日—2023512

二、申报基本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事业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科研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

2.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领域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属于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知识产权拥有者。

3.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技术、环保政策,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明晰。

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已在碑林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且未验收的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或生产经营中有不良记录;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其它依据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中认定不予受理的主体。

5.指南中奖补类项目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www.beilin.gov.cn)下载“碑林区2023年秦创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

2.将指南要求的材料简装成册,其中区县科技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和应用技术研发储备工程项目材料一式五份,其它类别项目材料均一式两份。

3.所有资料,包括附件材料须提供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

三、材料受理地点

碑林区科技局科技管理科(南院门27号院1号楼101003室)

人:曲艺海 曹玉吉 李茂 路前平

联系电话:89625257

电子邮箱:blqkjj1003@163.com


9001cc金沙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

电话:88302962  邮箱: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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