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2023 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学校遴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审核、专家评审、厅务会审定和公示, 最终确立了陕西省教育厅202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现予以通知,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计划包括四类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专项项目、重点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我校共立项一般专项项目(自然科学专项)12项、服务地方专项政企联合项目3项、服务地方专项教育管理专项4项、高校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自然科学类)7项。

二、工作要求

本计划项目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各高校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尽快启动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和完成

三、合同签订要求

本计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一般专项项目由学校自行签订项目责任书,重点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须与省教育厅签订项目合同书。政企联合资助项目需与省教育厅和相关企业共同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按统一格式填写,A4纸印刷,一式4份,于1027日前送至9001cc金沙科技处,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的依据。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 2962,邮箱: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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