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省教育厅理工类逾期科研项目清理及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省教育厅各类逾期科研项目清理及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于近期集中开展各类严重逾期科研项目清理和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清理2018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各类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含重点项目)。

(二)办理20182021年(含)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

二、清理工作有关事项

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本次涉及的项目需要按期组织结题(验收),对逾期未结题(验收)的将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请在本次工作期间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予以审核。如仍无法达到结题(验收)条件且学校申请作“终止”处理的项目,将在系统中予以终止,以后不再受理项目结题、验收或变更申请等业务。

(二)被终止处理的项目,学校需追回其剩余经费,可统一调配使用在其他科学研究工作中。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教育厅要求学校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

(三)项目终止处理后,其负责人将被省教育厅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及团队,也不再推荐其申报教育部各类项目。

三、清理工作有关要求

省教育厅将对本次处理情况适时予以通报,缩减终止项目数量过多高校的科研项目立项指标。同时学校也将依据本次清理结果对单位和个人采取限项、限报等措施,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清理工作。

后续将向各单位分别发送项目清单,请逐项清查沉积项目研究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查明逾期原因,开展项目评估,提出“结题/验收”或“终止”的处理意见。请于1013日前将填报的《9001cc金沙逾期科研项目清理统计表》(附件2)纸件报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likeky@nwu.edu.cn

一般专项项目联系科技处计划项目科,电话:8830 2962;重点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联系科技处成果管理科,电话:8830 8032

科技处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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