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科技厅、教育厅通知,为做好2023年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我校此次通过省教育厅推荐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两个类别。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给予重点推荐。

(三)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问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123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12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青年人才

四、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陕西省教育厅分配我校3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7项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名额。

我校相关院系可推荐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申报条件的人选各1名。

五、推荐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的教师,不在推荐范围。

2022年度曾被我校推荐至省教育厅未获立项的教师,本年不予推荐;2021年度前(含)曾推荐申报未获立项的教师,此次申报需要有新成果。

(二)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我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三)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选,以及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实施转化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推荐。

六、申报流程

(一)请各单位要切实负起人才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

(二)请各单位确定的推荐人选于1011日前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填写申请书并导出,于101117时前将系统导出的申请书电子版、一份5分钟PPT视频陈述材料及PPT原稿发送至likeky@nwu.edu.cn

PPT及视频陈述材料重点阐述代表性成果的影响、作用与贡献;研究规划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吻合度,对相关领域创新能力提升的作用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以及个人的组织管理与领军才能;依托单位科研优势与支撑保障条件等。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将在校内公示。

(四)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需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填报正式申请书,通过系统导出正式版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于101617:00前报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长安校区7号楼47424办公室)。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电话:8830 2962,邮箱: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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