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1cc金沙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重点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或培育学科,且该学科尚未布局国重、省重的实验室,申报实验室不得与现有国家和省部级平台研究方向趋同

2. 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研究平台。

3. 实验室分为理工农医和哲学社科两类,哲学社科类主要依托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的,但须交叉融合2个(含)以上理工农医类学科,且具有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并符合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指南。

4. 实验室必须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见附件)要求的建设条件

5. 实验室必须拥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线上填报,各实验室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申请书》模版可在系统首页相关下载一栏获取。

《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纸。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务必于2023117日(周二)12:00前与科技处基地管理科(理工农医)、社科处平台建设及综合管理科(哲学社科)联系报备,获取申报账号,并于20231114日(周二)12:00前完成最终线上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名额择优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电话:88302814

社科处联系电话:88308977


附件:《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科技处 社科处

2023112


< 上一篇

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未来集成电路新理论与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未病’状态表征与机制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