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94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我校可推荐2名候选人,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材料要求

⒈ 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取得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⒉ 候选人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须客观、准确、完整;

⒊ 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明1份。证明须申请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申报单位于10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太白校区行政楼314室,电子版发送至kexie@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2252   

附件: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x

 

 

 

校科协

20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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