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教技委〔20196号文件精神,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8121日至20191130日之间。(在201911630日期间另产生的未推荐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19121024时前经教育部科技委委员或学部委员推荐,按申报条件和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

二、推荐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需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2),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二份。

2.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需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3.本次申报系统将在20191021日-11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过期不予受理。

三、其它事项

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及时填写相关材料,并在1011日(周五)前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通过教育部第七届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推荐的项目请报科技处备案。

通知原文请登录教育部网站查询,链接地址: http://www.moe.gov.cn/s78/A16/s8213/A16_sjhj/201909/t20190926_401043.html

联系人:杨瑞 张亚鸽  88308032  chg@nwu.edu.cn

附件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七届科技委委员、学部委员推荐表.docx

附件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

科技处

2019106



< 上一篇

关于2020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视频答辩评审安排的通知

关于推荐2020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