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1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第四批经费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相关文件(教社科司函2021〕150号)要求,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21年度经费(第四批)已下达我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类别

本批次下达经费主要包括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一期经费和专家评审费。

二、有关要求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经费划拨情况详见附件1.9001cc金沙2021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第四批)。

请负责人及时登陆财务系统进行查询核对。

未尽事宜,请您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电子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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