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9001cc金沙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为申报获批国家级重大项目做好培育工作,或产出一批高质量、大部头、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学校组织开展2022年度“9001cc金沙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十四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积极推进理论创新。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3.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二)项目资助

2022年度“9001cc金沙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经费10万元,立项后拨付30%经费,中检合格后拨付30%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40%经费。

(三)申报材料

《项目投标书》一式1份(A3纸双面打印),学院(所、研究中心)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10月10日前交至社科处项目科。《投标书》电子版发送至skcxmk@nwu.edu.cn

三、项目立项

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社科处。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进行立项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立项证书,签订立项合同。

四、项目中检

项目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考核。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含期刊的首页、目录页、论文正文,所发表论文必须进行标注)。项目中期须至少发表2C类期刊或1B类期刊,中检不合格的停拨预留经费。

五、项目结项

1.项目结项依据《9001cc金沙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重大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最终成果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逾期未能结项且无正当理由的,予以撤项处理。

2.项目取得重要科研进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结项:

1)项目负责人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

2)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的阶段性成果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3)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的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地址: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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