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申报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社科联整体工作规划,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将在本年度开展,目前申报公告及通知尚未正式发布。为贯彻落实有组织科研理念,为正式申报工作打好提前量,全面提升学校奖励申报质量,现启动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1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在我校工作学习的个人或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成果形式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作者任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的研究成果;

3.正式出版的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5.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6.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本次申报不予受理:

1.著作权有争议的;

2.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等;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4.属于交叉学科且已申报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

三、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同时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以前三名作者具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书填报518-30日)

申报人填写《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书》(附件1),梳理附件佐证材料,形成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汇总(填写附件2预申报汇总表)。

2.材料报送(531日)

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佐证材料)经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社科处指定邮箱,由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次申报为预申报,通知中的“参评范围”、“成果形式”、“参评要求”等内容仅作为本次工作使用,具体规定以陕西省社科联正式通知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成果科联系。

人:张  

联系电话:88308192

电子邮箱:wenkeky@nwu.edu.cn





                                                               2023519


< 上一篇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战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审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