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凝聚我省社科界高层次人才,构筑创新人才高地,激励社科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群体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陕西特点、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根据《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社科联决定遴选聘请一批特聘研究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遴选聘请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的专家须全职在陕西工作,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客观公正、廉洁 自律,学风端正、信誉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没有项目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在全省社科界具有一定影响力,主持过重大社科研究任务,具有领军人才才能和优秀团队组织能力,在理论前沿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大科学研究和区域特色产业等研究领域取得重大成果。
3.获得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及《求是》杂志等中央“三报一刊”和《学习时报》《党建》等中央媒体发表过文章的优先聘任。
4.能承担省社科联委托的各项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突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程序
1.该项限项申报,各高校限报10项。请各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且有特聘意愿的专家,认真填写《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申报表》。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特聘专家的遴选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把好政治关、质量关,认真做好资格及形式审查,于2024年10月10日之前,将经过学院遴选的申报者的《申报表》(一式七份)和经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汇总表》(一份)报至社科处综合管理科(长安校区7416室),并将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skcbgs@nwu.edu.cn,申报时间有限,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 系 人:关军锋
联系电话:88308977
社科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