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新篇章提供更优质法治保障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工作机制批准,决定开展2024年陕西省社科基金“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新篇章提供更优质法治保障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聚焦法治领域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结合陕西实际,深入开展研究阐释,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理论成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思想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研究课题

1.以耕地质量保护为导向的农地制度改革研究

2.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问责与容错衔接协调机制研究

3.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双向衔接制度研究

4.陕西-中亚法律文化交流互鉴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完善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有效制约监督研究

6.陕西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反垄断法保障研究

7.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权属设置路径研究

8.秦岭国家公园地方立法研究

9.陕西省跨境电商法律合规问题研究

10.完善立法工作格局的地方实践研究

11.“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法治建设研究

12.统筹开放与安全视角下中国与中亚国家促进能源转型的法律机制研究

13.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三、申请条件

(一)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良好条件。

(二)项目申报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二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3.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4.必须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报和结项要求

1.本次研究题目均为指定题目,项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项目申请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课题申报。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4.课题结项:须按要求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成果简介,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专题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课题相关成果被《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专题研究报告须在2025年5月30日前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交。文章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公开发表。所有成果须标示“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新篇章提供更优质法治保障研究’专项项目”字样。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新篇章提供更优质法治保障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上报。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申报人填写《汇总表》,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汇总表》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报时需提交:(1)每项《申报书》纸质文本2份;(2)《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6份;(3)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以上资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4.省社科工作办和陕西省法学会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工作机制审批后,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5.每个研究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 系 人:赵丹丹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4年11月15日


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省政府研究室2024年度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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