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单位采购工作小组人员名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明晰采购工作职责,加强内控和廉政建设,根据《9001cc金沙采购管理办法》(金沙采招〔2022〕1号)和《监察建议书》(〔2022〕监字001号)要求,请各单位研究确定本单位采购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工作小组组成

采购工作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设组长1人,组长原则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采购项目技术指标等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论证;负责审核本单位采购项目预算、计划和采购申请;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委派代表参加项目评标会议;负责审核本单位采购合同;按学校相关规定组织本单位各类采购项目的初次验收并提请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最终验收等采购相关工作。

采购工作小组组长是本单位采购项目实施全流程的唯一审批人。

三、采购工作小组管理

采购工作小组管理实行备案制,各单位据实填写《采购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备案表》(见附件)并报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备案。采购工作小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的,及时向采购与招标办公室提交材料重新备案。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周三)17:00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zb@nwu.edu.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采购与招标办公室(长安校区7号楼7325室)。

联系人:党丹珩    联系电话:88302258





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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