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部、人民日报社指导,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中国大学生在线、光明日报社等媒体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我校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参加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参选要求

1. 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2019411日中午12点前。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以内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

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其中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材料电子版邮箱打包发送时,邮件标题统一为:省份—学校—事迹类型。例如:陕西—9001cc金沙—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4)每个院()至少推荐1人,请将报名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交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科,联系电话:88308133

附件1——第十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doc

附件2——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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