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自然科学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技办〔20207号)精神,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需要申请账号的老师,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信息至科技处项目科。

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学校科研能力和结题情况确定,根据教育厅文件,我校一般专项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指标为23项。结合学校分配给各院系指标,各院系组织申报、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至科技处,由科技处进行最终形式审查工作,审查无误后推荐上报。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报,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书将撤销指标,不予上报。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121日年龄与职称需符合以下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过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在研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一般专项项目(自然科学类)申请额度2万元;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通过申报教育厅项目进一步培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过国家级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再给予支持。

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核心期刊论文1篇;项目研究期限为20211—202212月。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自然科学类)申请书》(附件1)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上报院系进行评审。

通过院系评审、学校审查的项目申请人于1230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各院系统一于17日前报送科技处计划项目科。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

联系电话:88302962

人:王远栋

邮箱地址: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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