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技办〔20207号)精神,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

(二)项目类别

2.项目类别

1)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2)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需要申请账号的老师,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信息至科技处项目科。

1.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2.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高校新型智库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35项,由实验室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2010年以前挂牌的重点实验室本次暂停申报。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121日年龄与职称需符合以下要求:重点实验室项目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过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在研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重点项目申请书》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由实验室填写项目汇总表,进行排序并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盖院系章,收齐材料后于1225日前报送科技处计划项目科。确定申报人员后,项目申请人于1230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生成的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由实验室所在院系统一于17日前报送科技处计划项目科。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请人于1230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由各院系统一于17日前报送科技处计划项目科。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

联系电话:88302962

人:王远栋

邮箱地址: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01215

 

< 上一篇

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自然科学类)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