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为加强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9001cc金沙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校内预算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严格落实中央、陕西省相关要求,建立常态化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紧密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平衡预算、盘活资金、结构调整、有保有压”为原则,落实全面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编细编实预算,加强资产管理,严禁超标准配置资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报要求

1.零基预算。2022年除办公费、学生活动费、实习费、研究生业务费、材料费等定编定额经费外,其余各类基本支出中的业务补助和专项业务均采用“零基预算”的原则进行申报,请各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和事业发展需要,逐项细化编制预算。如为跨年度项目,需说明项目年限、总金额及2022年度申报金额。

2.定编定额。各单位办公费、学生活动费、实践教学经费仪器设备及教学材料设备费、研究生业务费实行“定编定额”,各单位不需申报。

3.项目库管理。校内各类专项经费纳入项目库管理,总体规模和分配由学校通盘考虑,本次暂不申报

4.刚性预算。预算刚性是预算严肃性和约束力的重要体现。预算批复后一般不得调整或追加预算,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

5.绩效预算。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日常经费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按预算开支,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执守简朴,力戒浮华,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编报内容

1.办公业务补助。如果办公费定额标准无法满足当年度部门工作业务需要的,可申请办公业务补助。

2.专项业务。根据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及业务的需要,可在办公费之外申请一次性专项业务,专门用于某一专项业务活动的开展。

各单位在申报以上预算项目时,需附申请依据、详细预算及相关说明,逐项填制预算申请表(附表2及预算申请汇总表(附表1)。为保证学校预算的严肃性,学校预算下达后,不再受理专项业务的追加申请。

四、编报程序

1.各单位财务预算是履行职能和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基础,预算编制不完整将会影响工作开展和职责履行,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申报工作。

2.为便于预算汇总,请各部门务必按财务资产部制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列申请表和汇总表。具体申报项目目录随后发放至各预算单位供参考(往年只有“定编定额”类经费的预算单位不下发目录,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补充申报)。

3.本次预算申报按照归口管理原则,预算需求单位需将申请表上报项目主管部门汇总。

4.预算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 11月19日。

5.预算申请(含附表)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财务资产部预算管理办公室(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105),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0154850@nwu.edu.cn。

6.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财务财务资产部联系。

联系人:肖依娜   联系电话:88308292


财务资产部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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